第(3/3)页 让他码字还知道做些他爱吃的,这样的读者哪里找? 找不到好吧。 顾余直接忽略掉刚才被威胁的事,那最多算小情趣,嗯,情趣。 这股来自血液的味道勾得他胃口大动,无心码字。 索性他起身来到厨房,“要帮忙吗?” 厨房里,鸭血单独放在一个碗里备用,旁边还有些鸭肠、鸭肝、鸭心和鸭胗,锅里煲着鸭汤。 而粉丝还泡在水里。 鸭血上面还有白色的雾气飘上来,代表刚煮好没多久。 池宁悠一边调整火力大小,一边说道:“你?你能干嘛?” “我可以帮你切葱姜蒜。”这样说着,他眼睛却一直盯着鸭血看。 “那还真是谢谢你哈,不过已经切好了。” “那你要煮饭吗?” “主食配主食?你是什么小天才。” “嗯……” 顾余努力想着理由,不然他不太好意思开口要点鸭血尝尝。 池宁悠叹了口气,拿出碗筷往里面夹了三块比较大的鸭血,“滚滚滚,赶紧给我码字。” “好嘞!爱你!”顾余端着碗,片刻也不停留。 “……” “爱你个大头鬼啊爱。” 池宁悠摸摸脸,厨房里好像有点热了。 不然她脸也不会发烫。 外面顾余敲下键盘的“哒哒”声就好像雨落在旧房的瓦顶上,悦耳,好似一首催眠曲。 伴随着这种声音,池宁悠端了一碗鸭血粉丝汤出来。 顾余愣住:“为什么只有一碗?你不吃?” “别想太多,这是我的。” “那我的呢?” “先让我看看你写了多少。” 电脑上显示出字数。 “刚好一千字……” “你敢再懒一点吗?” 顾余尴尬解释道:“其实吧,写作这东西是要构思的,它和速录不同,不是说有手速就可以……” 话还没说完,池宁悠直接打断道:“别以为我没看到,你前面就有几百字了。” “再码个一千的,码不出来不给饭吃!” 第(3/3)页